一方不还款,现在离婚如何处理房产和贷款
一、一方不还款,现在离婚如何处理房产和贷款
在婚姻破裂的情况下,夫妻双方有责任对正在偿还抵押贷款的房产进行合理的处理协商。
然而若无法就此达成共识,那么人民法院将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做出将该不动产判给其中一方所有的决定,同时,尚未偿还完毕的贷款也将被视为该不动产所有权人的个人债务。
至于双方在婚后共同承担的贷款支付以及相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离婚时,应当由拥有不动产所有权的一方,向另一方提供适当的经济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婚后用还贷,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后贷款购房,离婚时如何分割房产
在婚后以贷款方式购置的房产在离婚之际的分割原则如下:如若该房产完全是由单方出资购买并登记于其名下的,除非事先有其他特别协议对此进行了明确规定,否则此类房屋一般不会被视为共同财产而予以分割。
如果该房产是由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那么在离婚时,夫妻双方需要就如何对该房产进行分割达成共识,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需提交至当地人民法院,由法官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公正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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