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一、试用期劳动合同什么时候签订
根据相关,试用期协议应在员工正式加入用人单位工作之时起即刻签订。
试用期须被包含于约定的雇佣期限之内,且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的时间长度。
若劳动合约所涉及的雇佣期限长达三个月却不足以达到一整年,则该段时期的试用期长度不可以过于延长至满一个月之久;反之,倘若劳动合同的有效期跨过了一年却仍未达成三年的规定,那么在此期间,试用期的时长也不应超过两个月。
而当劳动合同涉及到的期限超过了三年或者是没有明确雇佣期限的情况下,试用期的最大期限仅为六个月。
同时,同一家用人单位对于同一名求职者而言,只可进行一次试用期聘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员工自己要走要赔偿吗
在未签署劳动合同时,员工主动提出离职的情况下,并不会获得补偿金的待遇。
当员工未经同意就擅自离去,这被视为是与雇主之间达成了一致共识而解除的劳动合同关系,于是在此种情境之下,雇主无需向该员工提供任何经济上的补偿金。
这种情况并不意味着雇主可以免除为员工支付的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自开始聘用劳力之日起计算,如果雇主未能在一年内与所雇佣的劳动者签署书面的劳动合同,则必须按照每月为员工支付两倍工资的标准来履行相应义务。
而对于那些自动放弃工作的员工来说,他们的行为违反了劳动合同,因此必须对由于他们离开所导致的任何损失负责,且每有发生,都应由其承担损害赔偿的责任。
但在赔偿的过程中,雇主要负起举证损失真实存在的责任。
如果雇主决心从员工的工资里扣除赔偿款,他需要先确保这个决定符合法律规定。
否则,员工有权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部门(即劳动监察大队)去投诉,或者直接向委员会提起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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