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辞职有什么后果
一、劳动合同到期有什么后果
当劳动合同期满之际,倘若员工选择不再续约,那么他们无须向企业递交辞呈,仅需尽早通知用人单位,然后在劳动合同届满之日完成与用人单位的终止劳动合同程序便可;然而若是由用人单位决定不予续签,同样也需提前通知员工,并协助其完成终止劳动合同流程。
在此过程中,用人单位还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以示公正。
《》第31条
规定:“劳动者,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明确赋予了职工辞职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的,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无须任何实质条件,只需要履行提前通知的义务(即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即可。
二、劳动合同和区别在哪
劳动合同及劳务合同间的显著差异主要体现在其法律性质、对当事人主体之要求、当事人在合同中所处的地位以及合同所包含的具体条款、决定报酬支付标准的原则、应适用之等诸多层面上。
下文将针对上述主题进行更为详尽的阐述:首先,从法律性质的角度来看,劳动合同乃是构建并证明劳动关系成立之基石,属于广义的劳动法规制范围之内;而劳务合同则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重要依据,其归属则属于民法、经济法的管辖范畴。
就当事人主体之要求而言,劳动合同的签订双方必须有一方为劳动者,另一方则必须为用人单位;
在劳务合同中,当事人的身份既可以是公民个人,也可以是法人组织,甚至还可以是公民与法人之间的合作关系。
再者,在劳动合同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呈现出明显的从属特征,劳动者须严格遵守用人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用人单位亦需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劳动条件和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相比之下,在劳务合同中,双方均为独立且平等的法律主体,各自以自身名义承担相应的合同义务。
最后,在合同内容方面,劳动合同通常会明确规定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和保护措施;而在劳务合同中,此类条款则并非必备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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