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的生活补助费是劳动法规定的吗
一、的生活补助费是规定的吗
建立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机制,其主要目的在于为那些在与雇主解除了雇佣关系后,需要寻找下一份工作前的时期内能够得到适当的经济保障,确保他们有足够的资金维持基本生活开支或支付医疗费用。
必须明确,并非所有被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均能享有雇主提供的经济补偿。
在给予生活补助方面,当雇主决定终止双方的雇佣关系时,应该按照员工在企业内部的服务年限,每年度为每位员工发放相当于其常规月薪的一倍作为生活补助费,但最高金额不应超过该员工12个月固定月薪的总和。
《关于〈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废止后在有关终止劳动合同支付生活补助费问题的复函》
该文废止后,国有企业职工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后有关生活补助费的支付问题,地方有规定的,可以按地方规定执行。地方没规定的,以《规定》废止时间为准,对在《规定》废止前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后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时,应计发劳动者至《规定》废止前工作年限的生活补助费,最多不超过12个月;对在《规定》废止后企业录用的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时,可以不支付生活补助费。
二、解除劳动合同还有工资吗
在雇佣关系中,当雇主与员工解除定制的劳动合同时,根据法律规定,雇主必须在解除或终止雇佣合同时立即将劳动者的工资全额发出。
尽管如此,用人单位仍需按照协议中有关工资支付的条款,如期向劳动者支付所欠薪资,不得有任何拖延推迟或是克扣行为。
若用人单位拒绝履行上述义务,那么劳动者可选择向劳动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提起以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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