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可以解除的情况有什么
在诸多状况下,我们都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其中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几种常见的现象:首先,如果雇主和劳动者之间能够协商达成一致意见;
若雇主未能依照合约中的条款履行各自应尽的职责,那么毫无疑问,我们作为劳动者,是享有单方面解约的权利的;此外,当劳动者由于种种原因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犯有严重失职等行为时,雇主也可根据具体情节行使解约权。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怎么处理
在劳动合同期满之际,应对之妥善处置的合法途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雇主有义务提前通知员工关于续订合同的事宜,而员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签署新协议;
如经双方深入磋商达成一致意见,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满足相关规定的条件,则双方可以签署。
再者,若雇主未能及时给予通知并履行通知义务,那么其需向员工支付相应的作为赔偿。
最后,如果员工选择不再续签合同,那么雇主将无需承担任何经济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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