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长期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劳动者可寻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以及未签定劳动合同时应支付的;此外,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亦有权请求为其补交在职期间的社会保险费。
若用人单位因故意拖延导致员工薪资、工伤、医疗等方面遭受损害,除应当负责全额赔偿以外,还需支付25%的额外赔偿金。
如发现该情况,员工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一经核实,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有权对公司进行纠正行动,甚至予以罚款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有证明怎么办
如未获得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您可采取如下措施:
1. 与原公司取得联系,申请补发;用人单位有此义务,若故意拖延,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2. 提起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若原公司拒不出具证明,可寻求劳动行政部门协助。
3. 结算薪资:离职手续中务必确保工资、押金及经济补偿等款项结清;用人单位无权任意克扣或拖欠。
4. 认识离职手续之重要性:依法办理离职手续能保障自身权益,同时也为明确与单位的提供依据。
5. 双方责任: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仍需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如用人单位须在解除或终止时一次性支付员工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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