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法定内容有哪些
依据我国,劳动合同必须包含如下核心要素:首先,应明确载明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相关信息。
其次,劳动者姓名、居住地以及各类有效期内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基本资料亦应被准确列明。
再次,劳动合同的期限应得到明确规定。
此外,工作职责、工作场所、工作时间与休息日安排、薪资待遇以及社会保险等重要事项也需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
关于用人单位不签署劳动合同所涉及到的法律责任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依据法律规定,若用人单位未能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则需要向该员工支付等额于其月平均薪资两倍的;其次,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如有必要,被雇佣者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再者,由于未签订劳动合同,一些固定期限条款仍然可能依存有效;最后,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作为他们解雇员工的理由,即不能以内工作表现不佳或不符合岗位要求为借口,终止与员工的聘用协议。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