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解除及其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哪些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及其经济补偿的标准是哪些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相关经济补偿的规定如下:如属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每满一年则需向该员工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额,但最高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而对于劳动者因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无法胜任原先职位的情况,每满一年亦须向其发放相当于一个月基本工资的经济补偿,并同时提供不少于六个月基本工资额度的医疗补助费用。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和程序
前提条件为:劳动者出现了以下任一种情况:首先,劳动者在内被证实其无法满足岗位要求;其次,劳动者严重违反了雇佣方的规章制度;再次,劳动者严重渎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了重大损失;最后,劳动者同时在另一家用人单位任职,这种行为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产生了严重影响,或者经由雇佣方指出问题后,仍未进行有效整改。
实施步骤如下:雇佣方需向劳动者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详细阐述解约原因,同时将此决定通知到工会组织。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