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劳动合同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办
一、到期后不续签怎么办
首先,假设贵司仍维持或进一步提升原有的劳动条件,而员工依然选择不签署新的劳动协议的话,那么我们无需对其做出经济赔偿。
假如决定降低原本的劳动条件,且在此情况下员工同样未与公司签订新的劳动协议的话,公司便需按照有关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相关规定,应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
对于工作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我们将按照一年来计算其经济补偿金;对于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员工,我们将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若劳动者的月工资水平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的三倍,那么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按照该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执行,同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也不得超过十二年。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签劳动合同未给员工一份合法吗
若劳动合同未能给予员工任何一方一份,则此举构成违法行为。
通常情况下,劳动合同应为一式三份,即由雇主持有一份,员工持有一份,以及交由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只有这样,才能被视为符合法律规定。
而签订劳动合同的根本目的在于更好地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务必严格遵守法定程序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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