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分公司其实就是总公司下面的打工小弟,他们可以和咱们员工签劳动合同。
分公司虽然没有自己的名义,但实际上也是有营业执照的,还会开展各种生意。
所以,普通人可能分辨不出来它们到底是谁。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条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二、公司入职不给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企业若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动与其谈判,要求签订。
双方已产生时,未订书面合同时需在用工后1个月内完成起草;如遭遇违法或被迫情形,劳动者可随时离职并索要赔偿;如出现劳动纠纷,则可向劳动监管部门申请。
为证明劳务关系,可搜集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证据。
依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同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未明确约定劳动报酬的,新员工的薪资应按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无集体合同或未规定者,则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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