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第三次合同不续签赔偿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三次到期,若用人单位不续签,需分情况确定赔偿标准:
(一)若劳动者不存在《》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不续签属于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用人单位不续签则无需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
若劳动者提出续签且要求签订,用人单位拒绝续签的,同样需按照上述违法终止劳动合同的标准支付赔偿金。因为在此种情况下,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拒绝续签是违法的。
二、后不续签应该怎么办
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需分情况处理:
(一)如果员工的工伤在一至六级,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延续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也就是说,这种情况下单位不能以合同到期为由不续签,而应保留与员工的,员工可继续享受相应待遇。
(二)如果员工的工伤伤残等级在七至十级,合同到期单位不续签的,需向员工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同时,员工还可获得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三)若员工本人提出不续签劳动合同,若伤残等级在七至十级,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等级在一至六级的,员工需慎重考虑,因为离职后可能无法再享受相关工伤待遇。
总之,工伤后合同到期不续签的问题涉及员工的切身利益,员工应根据自身工伤情况和实际需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n还是n+1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情况,分为以下两种: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除上述情况外,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为“n”。这里的“n”是指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而“n+1”一般适用于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下的情况,例如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加上经济补偿“n”,就是“n+1”。但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情形,一般不存在代通知金,所以通常是补偿“n”,而非“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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