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欠的债务怎么分
一、离婚欠的债务怎么分
离婚时分担债务嘛,咱们有一套规律和规矩得遵循哦!首先,我们要把债务给分清楚了,分为夫妻俩的共同债务和个人债务两类。
关于这一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可是说得很明确呢!具体说来,就是那种夫妻两个人签字同意的,或者一个人在过后承认了的债务,还有就是在婚姻关系还没结束的时候,为了维持家庭日常生活而欠下的债,这些都算是。
但是,如果是一个人自己借的钱,而且这个数额已经超过了家庭日常生活的需求,那就不能算作夫妻共同债务啦,除非能够拿出证据来证明这个债务其实是用在了夫妻共同生活上,或者是用来做生意的,又或者是夫妻两人都同意过的。
接下来,我们来说说怎么处理这些债务吧。
夫妻两个人应该先自己商量一下,看看能不能达成共识。
如果实在谈不拢的话,也别怕,可以去,让法官来裁决到底怎么分。
最后,我想提醒大家,夫妻之间可以签个协议,约定好以后赚到的钱和以前的财产归谁所有,比如说,可以约定成共同拥有、各管各的,或者是部分共有。
这样的协议对夫妻双方都是有法律约束力的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二、夫妻离婚以前的债务怎么解决
关于夫妇在离婚过程中的债务分配问题,通常情况下需要通过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者向人民法院申请裁决。
在此基础上,有以下几点需要特别注意:
1.如果债务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为了夫妻共同生活所需而产生的,那么这笔债务应当用进行偿还;若这种共同财产无法完全清偿债务,那么则应该由双方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如果协商无果的话,最后将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2.对于男子与女子其中任一方,无论是在婚前或是个人独处阶段所产生的债务,都必须由欠债人独自承担。
在离婚的时候,若有任何一方生活面临困境,那么另一方便需提供适当的经济援助。
至于援助的办法和细节,由双方自行协调决定,若仍达不成共识,最后再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即使是当事人的或者人民法院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对以及债权债务负担的处理方式,也仅对原来的夫妻双方具有约束力,但是并不能据此来抵制其他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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