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证处需要什么手续?
离婚公证是指公证机关对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离婚公证处需要什么手续呢?
离婚公证处需要的手续
- 双方当事人:离婚公证申请人一般应亲自办理,申请人不能亲自办理的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并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簿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A4);离婚证、离婚协议书(应写明离婚后的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
- 相关证明材料:例如涉及房产过户的,应提交房产证及复印件;涉及银行存款转移的,应提交存折等。
- 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如结婚登记证、夫妻关系证明书、财产约定书等。
离婚公证的办理流程
- 提出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 受理审查:公证处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 调查核实:公证处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包括询问当事人、查阅相关档案等。
- 出具公证书:公证处根据审查核实的情况,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应当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结婚日期、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小编总结
离婚公证是一种重要的法律程序,它可以为夫妻双方提供法律保障和证明,在办理离婚公证时,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的证件和材料,并按照公证机关的要求进行办理,当事人也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和程序,以确保公证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公证机关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和程序,当事人在办理前最好先咨询当地的公证机关,了解具体的办理流程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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