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资料?
离婚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资料?这是很多准备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都会关心的问题,在离婚过程中,公证处可以提供一些公证服务,帮助夫妻解决一些法律问题,在前往公证处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夫妻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
一、离婚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资料?
1、身份证明: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
2、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婚姻关系证明材料。
3、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离婚协议书应当包括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离婚原因、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果双方有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需要解决,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存款证明等。
二、离婚协议书的起草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份文件,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当注意以下几点:
1、明确财产分割:双方应当明确财产的归属和分配方式,包括房产、车辆、存款、股票等财产。
2、明确子女抚养:双方应当明确子女的抚养权、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时间等问题。
3、避免遗漏:双方应当仔细检查离婚协议书的内容,避免遗漏重要的条款和内容。
4、注意法律规定:双方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三、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四、小编总结
在前往离婚公证处办理离婚手续之前,夫妻双方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婚姻关系证明、离婚协议书等,在起草离婚协议书时,双方应当注意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并遵守法律规定,希望本文对准备办理离婚手续的夫妻有所帮助。
离婚公证处需要带什么资料?,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