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5年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有没有法律依据
一、签5年劳动合同辞职是否有补偿,有没有法律依据
你跟签了五年的合同,但如果是你主动要走的话,就拿不到赔偿啦。
其实呢,一般的情况下,如果员工自己想离开工作单位,公司是不需要给他们任何经济补偿的哦!
关于这个问题,在我们国家的《》里有明文规定喔,具体条款如下:
1.劳动者要是按照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跟公司解约的话;
2.假如公司按照第三十六条的规定跟你提了解约,但是你们双方商量好了也同意解约的;
3.如果公司按照第四十条的规定来跟你解约的话;
4.还有就是公司按照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来跟你解约的话;
5.除了公司愿意保持或提高原来的劳动合同条件,而你又不想再续签的情况之外,如果按照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到期后结束的;
6.如果按照第四十四条第四项和第五项的规定,劳动合同到期后结束的;
7.最后,如果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第三十八条
规定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劳动合同没到期被辞职赔偿标准
若劳动合约尚未结束便遭辞退,并且雇主方有违犯劳动协议而解聘员工的行为,那么他们应当按照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予以赔偿。
具体而言,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方法为:员工在本单位服务年限每满一年,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收入;若服务年限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情况,将按照一年进行计算;对于服务年限不足半年的员工,供其享有的经济补偿金额仅为半个月的工资。
三、未签劳动合同辞职有补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凡属建立正式的,均应依约签订书面形式的劳动合同。
如在合同的缔结过程中未有书面协议,则须在一个自然月内完成此类行动,不得超出此期限。
若延宕至一个自然月以上仍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视情况请求用人单位自约定的用工期次月起支付两倍工资报酬,直至达到一年的不固定期限为止。
在一年期满后,视作双方已缔结合同时效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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