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合同可以说自己是劳动合同吗
一、劳务合同可以说自己是劳动合同吗
劳务合同并不列入常规的劳动合同概念之中。
确切地说,劳务合同是指在劳动力市场上,劳动力供给方与需求方通过口头或者书面形式达成共识,前者为劳动者,后者为用人单位,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单次性的或者特定类型的职业服务,而用人单位则根据约定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劳务费用,由此形成了一种具有对价性质的经济合同。
相较而言,劳动合同则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建立合法的、明确各自所享有权利及应当承担的义务等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的法律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区别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在法律性质、签订主体、权利义务内容以及法律适用等诸多方面都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性。
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共同签署的,以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为目的,通过清晰地界定双方应尽的权利与义务来实现这一目标的协议。
这种合同更多的强调了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管理权以及劳动者所处的被管理地位,因此它受到及其相关的严格约束和调整。
相较之下,劳务合同则是由两个平等的民事主体之间就某项特定的劳务活动达成的协议,更加注重劳务行为的实际完成情况。
在这种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主要受的规范和调整。
劳动合同还会涉及到社会保险、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一系列重要的劳动基准问题,而劳务合同则更加关注劳务成果的交付以及报酬的支付等具体事项。
三、劳动合同书和劳务合同书的区别
好啦,我来给你科普下劳动合同跟劳务合同的几个不一样吧。
首先,它们的法律性质就大有不同哦。
劳动合同呢,它就是用来明确你跟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的重要文件,属于我们《劳动法》的管辖范围。
而劳务合同便是建立民事、经济法律关系的基础,这就归属于《民法典》和《经济法》的领地了。
再来看看第二点,这两者对签约双方的要求可是大大的不同啊。
对于劳动合同来说,你得先是个劳动者才行,然后才能找个用人单位来签这个合同。
但是,劳务合同这里面可就没那么多限制了,无论是公民还是法人,甚至是公民跟法人的组合,都能成为劳务合同的主角。
第三点嘛,就是合同主体的地位问题了。
签完劳动合同之后,你就成为了用人单位的一份子,你们俩的关系就像是从属关系那样紧密相连。
但劳务合同就不一样了,合同里的双方并不是从属关系,而是始终保持着各自的独立性,用自己的名义去履行合同上的义务。
最后,我们再聊聊合同的具体内容吧。
劳动合同里面,用人单位需要为你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环境和安全防护措施,还有各种福利待遇等等,这些都是按劳分配的原则体现出来的。
而劳务合同呢,就不用规定这么多了,只要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支付劳务费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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