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期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一、服务期协议和劳动合同的区别
关于劳动合同期限以及服务期之间的区分: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劳动合同期限的定义及其影响范围,其指代的是劳动合同有效性所覆盖的具体时间长度,也就是说,这是劳动合同在法律意义上的有效期限。对于劳动者来说,这意味着他们在这个期间内需为所在单位提供工作;而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则是他们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岗位以及薪酬福利待遇的时间限度。其次,服务期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约定好,一旦用人单位投资并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门用于提升职业技能的培训费用,那么劳动者便需要为此向用人单位提供相应期限的服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劳动合同续签三年和五年的区别
关于有效时长所产生的不同效果。首先,倘若您签署的是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当劳动合同届满之际,若雇主选择不再续聘,只需向员工支付三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便可。在此情况下,雇主无需提供任何额外的理由,便有权在合同期满后决定是否继续聘用。其次,假如您与雇主签订的是为期五年的劳动合同,即便您在该期间内的工作时间未达到五年,只要雇主无正当理由,都不得解除尚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
三、没签劳动合同超过两年怎么赔偿
若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工作长达十年间均未能与其签署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可以视作该用人单位已经于劳动者自入职之日起满一年的那一天与其建立了不定期。因此,用人单位有义务立刻与劳动者进行补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且需从劳动者自入职满一个月之次日起直至其满一年之前一日止这期间的总共11个月内,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作为补偿。换言之,对于超过两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赔偿责任将从劳动者自入职满一个月后的下一个自然月开始计算,即由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直到第十一个月为止,此时可视为双方已签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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