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和里面的固定期限不一样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和里面的固定期限不一样怎么办
一、假设你在服务时间只有劳动合同时间那么长的话,那等你的服务时间结束了,劳动合同就还可以继续执行,你也不用担心得去赔偿啥的嘛;
二、要是你的服务时间比劳动合同时间还要长呢?那等到劳动合同到期了,公司觉得不想再跟你续约了,这时候劳动合同和培训协议就都结束啦,你也不用赔钱给公司哦。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
二、劳动合同能够拒绝补签吗
若是企业未能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依据法律规定,当事人有权要求企业负担的责任。
补签劳动合同时,由于存在无法证明该合同系事后补签这一事实的风险,以及可能对维权请求支付双倍工资产生不良影响等问题,因此劳动者有权选择拒绝签署。
对于那些在劳动者提起之后,企业才试图进行补签合同的情况,并且该补签的行为涉及到以往未签署的时间段,那么劳动者有权拒绝补签,并提出劳动仲裁,以期获得双倍工资的赔偿。
若企业在法定的审查期限内未能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然而在劳动者实际提供劳动一段时间之后,企业又与之补签了合同,且该合同的期限往往会覆盖掉之前未签署合同的部分,这种情况被称为“倒签劳动合同”。
这种做法与《劳动合同法》的立法宗旨背道而驰,不利于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实际上成为了企业逃避支付双倍工资责任的手段。
“倒签劳动合同”应当承担双倍工资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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