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吗?为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夫妻会在结婚后购买房产。如果房产只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那么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这是一个比较常见的问题,也是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产生争议的问题。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等。如果房产是在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这套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解决方案:
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没有特别约定,那么在一般情况下,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这套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房产是在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可能无法要求分割该房产,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小编总结:
在一般情况下,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双方在购房时签订了《夫妻财产约定协议》,明确约定该房产归夫妻一方所有,那么这套房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房产是在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并且只登记在该方名下,那么在离婚时,另一方可能无法要求分割该房产,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么这套房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可以要求分割。
房产在夫妻一方名下属于共同财产吗?为什么?,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