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劳动合同可以中途辞职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可以中途辞职吗
签了劳动合同可以中途辞职。
如果劳动者想要辞职,分以下几种情况:
1. 试用期内辞职。在试用期期间,劳动者只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
2. 正式员工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三十日期满劳动合同即解除。
3. 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辞职。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过错情形,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不过,劳动者辞职时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的程序,以免因不当辞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而承担赔偿责任。
二、签订被辞退能要求赔偿吗
签订劳务合同后被辞退是否能要求赔偿,需分情况来看。
如果劳务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辞退的相关条款,比如因雇主方的某些特定原因(如经营不善大规模裁员且合同有此约定)辞退劳务人员需要给予补偿,那么劳务人员可按合同要求赔偿。
如果是劳务人员自身存在过错,如严重违反劳务合同约定的工作纪律、给雇主造成重大损失等,雇主辞退劳务人员时通常无需赔偿。
再者,若劳务合同未到期,雇主无正当理由辞退劳务人员且劳务合同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劳务人员可以要求雇主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可能因辞退遭受的损失,如剩余劳务期间可预期的收入等。
三、做了三个月被老板辞退有补偿吗
如果做了三个月被老板辞退,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如果是因为以下非劳动者过错的情况被辞退,有补偿:
1.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需要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如果是因为劳动者有过错,例如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等情况被辞退,则没有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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