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老板扣工资怎么办
一、不签劳动合同老板扣工资怎么办
老板以不签劳动合同为由扣工资的做法是违法的,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一)与老板协商。劳动者可与老板沟通,明确指出其扣工资行为违法,要求其足额支付工资,并补签劳动合同。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既能维护自身权益,也有利于保持与用人单位的良好关系。
(二)申请劳动仲裁。若协商不成,劳动者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需提供相关证据,如工作记录、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以证明自己与用人单位存在及工资被扣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还可向人民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劳动者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证据。
二、不发工资违反吗
绩效工资是否发放涉及多方面因素,不能简单判定不发绩效工资就一定违反《劳动合同法》。具体分析如下:
(一)看劳动合同约定。若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绩效工资的发放标准、条件和方式等内容,用人单位就应当按照约定执行。若员工达到约定的绩效标准,用人单位无故不发放绩效工资,此行为违反劳动合同约定,侵害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属于违法行为。
(二)看规章制度。公司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中若对绩效工资有详细规定,且员工符合相应绩效要求,用人单位应依规定发放。若不发放且无合理正当理由,同样构成对员工权益的侵犯。
(三)特殊情况考量。如果公司因经营困难、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导致无法按时发放绩效工资,且能提供合理证据,与员工协商达成一致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总之,在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按约定或规定发放绩效工资,是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
三、不发工资怎么补偿
若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后不发工资,劳动者可依法获得相应补偿或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经济补偿。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符合法定应支付经济补偿的条件,如用人单位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等,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加付。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相应补偿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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