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才被告知不续签,有补偿吗
一、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才被告知不续签,有补偿吗
劳动合同到期后一个月才被告知不续签,这种情况劳动者是有补偿的。具体分析如下:
(一)法律规定层面。根据相关法律,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该情形中,用人单位未在时及时告知不续签,依然存在,一个月后通知不续签符合支付经济补偿的法定情形。
(二)经济补偿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综上,劳动者在此种情况下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会因不同情形产生不同法律后果:
若员工在劳动合同期满时,主动提出不续签,且用人单位不存在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等法定情形,劳动合同到期即终止,双方劳动关系结束。用人单位无需支付,只需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结清工资、支付应得的福利待遇等。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员工仍不同意续签,同样劳动合同到期终止,用人单位也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但若是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降低工资待遇、减少福利等,员工因此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通常是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劳动合同到期个人不续签不给补偿金吗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若个人不续签,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是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但存在特殊情形时,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具体来说,当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例如,原工资待遇为每月5000元,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提出以每月6000元工资续订合同,劳动者拒绝,此时用人单位不用支付补偿金。
然而,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比如,原岗位为管理岗,合同到期时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续订到普通岗位合同,劳动者拒绝,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支付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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