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一、续签劳动合同降薪不续签是否可以索要赔偿
用人单位在续签劳动合同时降低薪资,劳动者因此不续签的,可以索要经济补偿。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降低薪资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约定条件,且是不利于劳动者的变更。
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所以,劳动者遇到续签劳动合同降薪而选择不续签时,有权依法向用人单位索要相应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劳动者可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单方面降薪低于劳动合同属于违约吗
公司单方面降薪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属于违约行为。具体分析如下:
从劳动合同的性质来看,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条款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
从法律规定角度,《》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公司单方面降低工资,显然违反了这一规定。
从劳动者权益保护层面,工资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应得的报酬,是其生活的重要经济来源。公司擅自降薪会直接影响劳动者的生活及权益。若公司存在这种违约行为,劳动者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公司按照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若公司拒绝,劳动者可通过或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差额,并可依据具体情况主张经济补偿等。
三、孕妇被降薪可以算被迫么
孕妇被降薪是否算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需分情况分析。
一方面,若公司无正当理由对孕妇降薪,比如单纯因孕妇怀孕这一事实而降低其工资待遇,这种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法律明确保障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在此情况下,孕妇可以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损害其权益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
另一方面,若公司能证明降薪是基于合理的原因,如孕妇自身工作表现不佳,未能完成工作任务,且有相应的考核标准和证据支撑,这种降薪在合理范围内,可能不属于违法降薪,孕妇不能以此主张被迫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判断孕妇被降薪是否算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关键在于降薪行为是否具有合法合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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