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会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分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履行劳动合同中对员工的各项义务,如支付工资、提供劳动条件等。
(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此时分公司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能直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般应由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因为总公司是具有法人资格的用人单位,能够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以此确定其是否有独立的用人主体资格。
二、公司未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员工
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根据不同情况对员工进行赔偿:
(一)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比如员工在公司工作了6个月一直未签合同,公司需支付5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视为签订并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还需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赔偿。如果因未签劳动合同导致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公司还需按照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公司必须要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必须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规定,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要求,公司不得违反。
从对员工权益保障角度讲,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它能确定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关键事项。若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在遇到工资拖欠、等问题时,将难以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从公司角度而言,签订劳动合同也有利于规范公司的用工管理,减少劳动纠纷的发生。若公司违反规定不签订劳动合同,还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等。因此,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是法定义务,必须严格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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