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为临时工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为临时工
未签订劳动合同并不等同于就是临时工。
一方面,临时工是一个历史概念,在计划经济时代有特定含义,现在一般是指非全日制用工等灵活就业形式。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多种多样,可能是用人单位疏忽、故意规避法律责任等原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这并不必然意味着劳动者就是临时工。
另一方面,从法律关系角度看,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了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用人单位也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双方就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依法享有与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同等的权利,比如获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
若用人单位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还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不能简单地根据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来判定是否为临时工。
二、没有签劳动合同一告一个准吗
并非没有签劳动合同一告就一个准,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方面,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未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在符合法定条件时胜诉可能性较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种情况下,若劳动者能提供诸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在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等诉求时,通常会得到法律支持。
另一方面,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并非真正的劳动关系,比如是劳务关系或者承揽关系等,即使没有签订所谓的“劳动合同”,也不能按照律法规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的相关权益。而且,如果劳动者的诉求超过了法定的时效,也可能面临败诉风险。
所以,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案件结果要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证据和法律规定来判定。
三、什么情况下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必须与劳动者签订: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这里的连续工作,是指不间断地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此情形需同时满足连续工作满十年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两个条件。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可的情形,在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再次续订时,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时,有义务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违反规定不签订,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是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是否为临时工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