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一、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哪些条款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明确双方主体身份信息,确保合同的针对性和可执行性。
2. 劳动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不同类型,确定双方的存续时间。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具体明确劳动者的工作任务和工作场所,保障双方对工作安排有清晰认知。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长、加班制度以及休息、休假的权利,维护劳动者的身心健康。
5. 劳动报酬。明确工资支付形式、支付周期、工资标准等,保障劳动者获得合理报酬的权利。
6.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和等方面的权益。
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8.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不与用工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公司不与用工签订劳动合同是不可以的,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从法律后果而言,若公司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二)若超过一年仍未签订劳动合同,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此外,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以及维护企业正常用工秩序都具有重要意义。它能规范双方行为,减少劳动纠纷发生。所以,公司必须依法与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和不利后果。
三、人要跟企业签劳动合同吗
公司法人即法定代表人,是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一)若法定代表人由公司担任,且其在公司中仅从事与股东身份相关的管理决策等工作,未在公司具体任职担任特定职务,未向公司提供劳动以获取劳动报酬,那么这种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通常无需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若法定代表人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比如总经理、部门经理等,实际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向公司提供劳动,并从公司领取劳动报酬,那么其与公司之间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较为特殊,判断其是否需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在公司实际任职并提供劳动、获取劳动报酬。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遵循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法定代表人与公司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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