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续签赔偿工资如何计算
一、劳动合同不续签赔偿工资如何计算
劳动合同不续签时赔偿工资的计算,需分不同情况:
(一)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也就不存在赔偿工资计算问题。
(二)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不允许扣工资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法中关于不允许扣工资有明确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用人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劳动者的工资。“克扣”指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应得工资。例如,用人单位不能因劳动者对工资数额提出疑问等非法定原因扣减工资。
(二)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但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三)用人单位依法从劳动者工资中代扣的情况必须符合法定情形,如代扣代缴、代扣代缴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等,除此之外,不得随意代扣劳动者工资。总之,用人单位扣工资必须有合法依据和合理限度,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签劳动合同支付怎么算
计算未签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需明确以下要点:
(一)计算期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也就是说,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开始计算,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最长不超过11个月。
(二)工资基数。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以劳动者相对应月份的正常出勤工资为准,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工资等,但一般不包括、奖金、福利等非常规性收入。具体数额可参照用人单位同期同岗位工资标准或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确定。
(三)计算方式。用确定的工资基数乘以相应的计算期间月数,所得数额即为用人单位应支付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例如,某劳动者月工资5000元,未签劳动合同时长为6个月,那么双倍工资差额为5000×6 = 30000元。需注意,双倍工资差额并非额外发放12个月工资,而是补足未签合同期间少支付的另一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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