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告老板
一、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告老板
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要告老板,可采取以下步骤。
1.收集证据:尽量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这些证据对于后续的维权非常重要。
2.确认劳动权益:明确自己在劳动方面的权益,如工资报酬、、社会保险等。
3.协商解决:尝试与老板进行协商,要求其支付应得的款项或解决劳动纠纷。如果协商成功,最好签订书面协议。
4.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相关证据,说明自己的诉求,仲裁委员会会进行审理并作出裁决。
5.提起诉讼: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提起诉讼。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审理和判决。
在整个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按照法律程序进行操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后的债权如何处理
注销后,其债权处理较为复杂。一般来说,若公司在注销前已依法清算,清算组应当将债权清理情况公告并书面通知,债权人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经确认后可参与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
如果公司在清算过程中遗漏了某些债权,债权人可以自己或通过诉讼等方式向清算义务人主张权利。清算义务人包括公司的等,他们应对公司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此外,若公司注销后发现存在未清偿的债权,且该债权有明确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解决,要求其清偿债务;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如起诉等方式追讨债权。总之,公司注销后的债权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依据相关来妥善解决。
三、劳动仲裁是总公司还是分公司
劳动仲裁通常是针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进行裁决。一般来说,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是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的单位。
如果劳动者与总公司存在劳动关系,那么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就是总公司;如果劳动者与分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且分公司依法取得或者登记证书等,具备独立用工主体资格,那么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就是分公司;如果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等,不具备独立用工主体资格,此时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应为总公司。
总之,确定劳动仲裁的被申请人要依据具体的劳动关系情况来判断,关键是看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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