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多久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一、没签劳动合同多久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虽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具备以下情形的,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即用人单位是依法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劳动者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有劳动能力。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例如,劳动者需遵守单位的考勤制度、工作流程等,按单位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并获得相应报酬。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比如,劳动者从事的工作是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常,只要上述情形同时存在,不论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长短,都可认定事实劳动关系。但在实践中,一般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应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签订的,需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这也从侧面反映出此期间事实劳动关系的认定。
二、没与职工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公司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需根据不同情况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一)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若公司在一个月内未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一般无需承担赔偿责任,此期间属于双方相互了解、协商确定劳动关系的合理期限。
(二)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公司应向职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职工在公司工作了6个月但未签合同,公司除支付正常工资外,还需额外支付5个月工资作为赔偿。计算二倍工资的基数应按照职工对应月份的应得工资计算。
(三)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视为公司与职工已订立,公司应立即与职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若公司仍不签订,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职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职工可通过与公司协商、申请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支付相应赔偿。
三、第二次未签订劳动合同能双倍工资吗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第二次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通常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具体分析如下:
第一,根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一规定旨在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并不因是第一次还是第二次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有所区别。
第二,若第二次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仍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不过,在司法实践中,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需注意时效问题,应在法定时效内及时主张权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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