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协议离婚要准备哪些材料?看完这篇你就懂了!
"去民政局离婚到底需要带什么?流程会不会很麻烦?"作为处理过上百起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今天就用大白话帮大家梳理清楚,尤其要注意关键材料的准备细节,避免白跑一趟!
一、协议离婚必备"五大件",少一样都办不成!
根据《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必须双方自愿且达成一致意见,想要顺利办理手续,这五样材料必须带齐: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意检查有效期,过期了得先补办)
2、户口簿原件(集体户口要带首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结婚证原件(丢失的可先补办或调取档案)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民政局不留存原件,但内容必须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
5、2张2寸单人近期免冠照(红蓝底均可,但双方必须统一)
特别注意:离婚协议书要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财产分割要具体到门牌号、银行账号,抚养费支付方式建议精确到每月几号转账,避免后续纠纷。
二、90%的人忽略的三大细节
1、户口簿婚姻状态必须更新:如果户口本上仍显示"未婚"或"已婚"未变更,需提前到派出所更新
2、涉及房产过户的协议要公证:若协议中有房产赠与条款,建议提前公证(尤其是涉及未成年子女的情况)
3、外籍/港澳台人士要带护照和认证文件:需提交经公证认证的离婚声明书
建议参考流程:
1、提前在当地民政局官网预约(现场取号可能排队2-3小时)
2、双方携带材料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
3、初审通过后进入30天冷静期(2024年起新增线上撤回功能)
4、冷静期满后30日内共同领取离婚证
相关法条指引:
- 《民法典》第1076-1078条:协议离婚程序规定
-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离婚登记材料要求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69条:离婚协议效力认定
协议离婚看似简单,实则处处埋雷!重点记住"三要三不要":
- 要核对证件有效期,不要临场发现过期
- 要细化财产分割条款,不要写"各自财产归各自"这种模糊表述
- 要提前30天预约,不要贸然去现场排队
最后提醒,涉及大额财产或抚养权争议的,建议先咨询专业律师审查协议,毕竟一纸协议关系到后半辈子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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