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员劳动合同中能够约定试用期吗
一、采购员劳动合同中能够约定试用期吗
采购员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试用期,但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所以,要根据采购员劳动合同的具体期限来合理确定试用期时长。
(二)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若该采购员此前已在该单位工作过且约定过试用期,再次签订劳动合同时,不得再次约定试用期。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若采购员签订的是此类劳动合同,则不能约定试用期。
总之,在采购员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时,用人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因违法约定试用期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应该怎样确定劳动合同期限及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和试用期的确定需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
劳动合同期限的确定:
(一)根据工作性质。若工作任务相对固定、短期可完成,可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对于工作稳定性高、持续性强的岗位,一般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希望员工长期稳定服务,符合条件的可签订。
(二)考虑行业特点。部分行业人员流动快,合同期限可能较短;而一些对员工忠诚度和经验积累要求高的行业,合同期限往往较长。
试用期的确定: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三、签了劳动合同还能够延长试用期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一般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法律规定角度来看,对试用期的期限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执行。例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的约定是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确定的条款,是合同的一部分。若要延长试用期,属于对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需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若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擅自延长试用期,属于违法行为。
(三)若用人单位违法延长试用期,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按照试用期满后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差额,并可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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