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补偿是按实际发放工资计算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补偿是按实际发放工资计算吗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补偿一般是按实际发放工资计算,但需明确相关要点。
(一)双倍工资补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工资计算基数通常以实际发放工资为准,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货币性收入。例如,若劳动者每月实际到手工资为5000元,那么未签合同期间用人单位应按每月5000元的标准支付双倍工资差额。
(二)经济补偿金。若因未签劳动合同等原因导致解除或终止,符合法定支付经济补偿金情形的,经济补偿金的计算基数也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该平均工资同样以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计算。
不过,在具体计算时,若工资收入存在不合理的过高或过低等特殊情况,可能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合理调整。
二、超过三年未签劳动合同,还能追讨双倍工资吗
一般情况下,超过三年未签劳动合同,追讨双倍工资可能会面临困难,但仍需结合具体情形分析。
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规定的目的在于督促用人单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权益。然而,申请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若超过仲裁时效,劳动者可能丧失胜诉权。
另一方面,若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法定事由,比如劳动者曾向用人单位主张权利、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等,仲裁时效可能会重新计算或暂停计算。此时,即便超过三年,只要在重新计算或暂停计算后的时效期间内申请仲裁,劳动者仍有可能追讨到双倍工资。
总之,能否追讨双倍工资需根据具体事实及是否存在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况确定。
三、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工作是否还有工资
在签了劳动合同但没有实际工作的情况下,是否有工资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未能实际工作。比如用人单位未能提供约定的工作岗位、工作条件等,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按照约定支付工资。因为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劳动条件并支付相应报酬,即使劳动者未实际开展工作,用人单位的责任不能免除。
(二)劳动者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工作。例如劳动者自身突发疾病、家庭突发重大变故等合理原因,在请假并获得用人单位批准的情况下,一般应按规定支付工资;但若是劳动者无故等自身不合理原因,用人单位可不支付工资。
总之,签了劳动合同但未工作是否有工资,要依据具体情形,根据双方责任及相关约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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