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条款有哪
一、劳动合同条款有哪
劳动合同条款分为必备条款和可备条款。
必备条款包括: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明确双方主体身份信息。
2. 劳动合同期限,如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界定劳动者具体工作任务及工作场所。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
5. 劳动报酬,明确工资支付形式、标准等。
6.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保护劳动者工作安全与健康。
8. 规定应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可备条款包括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事项,双方可协商确定是否写入合同。这些条款共同构成劳动合同内容,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约定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是试用期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约定试用期,其期限根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有所不同,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是培训条款。若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三是保守秘密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在劳动合同或中与劳动者约定条款。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在竞业限制期限内,用人单位需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按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四是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条款。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协商约定补充、带薪、节日福利等相关内容,以保障劳动者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三、劳动合同能留空白条款吗
劳动合同不能留空白条款。具体理由如下:
一是从合同性质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空白条款使得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易引发纠纷。比如在劳动报酬条款空白的情况下,一旦发生工资支付争议,双方各执一词,难以确定具体的支付标准。
二是从法律规定角度,签订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留有空白条款,意味着部分内容未经双方协商确定,违反了协商一致原则,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无效。
三是从实践风险看,空白条款可能被用人单位事后恶意补填对劳动者不利的内容。由于劳动者在签订时未注意或无法预见,此时劳动者往往处于不利地位,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因此,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审查合同条款,确保无空白条款,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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