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能不能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需分情况讨论:
其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因为其已具备一定的独立经营和管理能力,能够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对劳动者的管理和权益保障等。
其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此时分公司不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要招聘员工,应当由总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者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的法律责任最终由总公司承担。
在实践中,劳动者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注意审查分公司是否具有签订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若发生,也应根据分公司的具体情况确定责任承担主体。
二、分公司可不可以签劳动合同
分公司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一方面,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便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律责任,如支付劳动报酬、缴纳社会保险等。
另一方面,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此时,分公司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应当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相应的劳动法律责任也由总公司承担。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即使是这种不具备主体资格的分公司,若经总公司授权,也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及是否有总公司的授权。
三、分公司能不能签劳动合同
分公司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方面,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即具有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比如招聘本部门员工并与之签订合同,安排员工从事分公司业务相关工作等。
另一方面,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那么它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不能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此时,若需要招聘员工,应当由总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可在总公司授权范围内,具体负责员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安排等事宜。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此确定其是否具有用人单位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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