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的订立有如下重要规定:
(一)订立原则。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这确保了合同订立过程及内容的合法性与公正性,保障双方真实意愿得以体现。
(二)订立形式。建立,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形式有助于明确双方权利义务,避免纠纷。
(三)合同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等。这些条款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关键内容。
(四)。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试用期规定旨在保障双方在初步合作阶段的权益。
二、能订立吗
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具体如下: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这里的连续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地工作时间。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这种情况主要是为了保障特定时期特定劳动者的权益。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定情形时,在续订时可要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劳动者有权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劳动合同应当用什么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这是法律的明确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书面形式能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涉及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诸多重要事项,通过书面形式固定下来,能使双方清楚知晓各自的权利与义务,避免因约定不明而产生纠纷。比如,明确约定工资的具体数额、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等,可防止后续在薪酬方面出现争议。
另一方面,书面合同便于履行和监督。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可以依据书面合同的条款来规范各自行为。若发生争议,书面合同也是重要的证据,便于机构或查明事实,作出公正裁决。
此外,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但这是一种例外情况。对于绝大多数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都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订立有哪些规定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