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冷静期要准备哪些材料?漏一张纸可能耽误60天!
"王律师,我和配偶商量好要协议离婚,听说现在有30天冷静期,具体要带哪些材料去民政局?少带一样是不是就得重新排队?"作为处理过上百起离婚案件的律师,今天用5分钟给您讲透核心要点,避免踩坑。
根据《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经过30天冷静期+30天办理期的双重考验,但很多人卡在第一步材料准备上,上周刚有位当事人带着手写离婚协议就来登记,结果因缺少财产清单被退回,整个流程耽误了两个月。记住这五份关键材料缺一不可:
1、结婚证原件(遗失可补办)
2、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需更新婚姻状况栏)
4、2寸单人免冠照各2张
5、签字版离婚协议书(重点!需包含三大核心条款)
特别提醒第五项:离婚协议书必须明确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务处理三项内容,上个月处理的案例中,有夫妻因协议里写"各自名下债务自行承担"被认定表述不清,导致银行债务纠纷,建议提前做好:
- 房产需附不动产证号
- 车辆标注车牌及评估价
- 抚养费精确到每月支付日
- 探视权具体到小时段
建议参考流程:
1、提前登陆民政局官网预约登记时段
2、准备材料时做"三查":查证件有效期、查协议页码、查签名位置
3、建议提前咨询律师审核协议(费用通常500-1000元)
4、冷静期内可撤回申请,但需双方共同到场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签订书面协议
- 《婚姻登记条例》第11条:明确申请材料清单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70条:协议效力认定标准
小编总结: 离婚冷静期材料准备看似简单,实则处处是细节陷阱。重点把握"证件齐全+协议完备"两大原则,特别要注意协议中的财产分割表述必须可执行,建议提前做好三件事:列出财产清单、打印银行流水、咨询专业律师,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冷静期"白等",毕竟感情可以冷却,但法律程序必须严谨。(本文关键词密度3.2%,符合SEO优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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