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加班费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虽未专门对加班费作出规定,但《劳动法》等相关对此有明确要求,具体如下:
(一)加班情形及加班时间限制。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二)加班费计算标准。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三)特殊情况。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加班费。
二、能不能在合同中约订好加班费
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加班费。具体说明如下:
从法律角度看,劳动合同作为规范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文件,双方可就加班及加班费相关事宜进行明确约定。这样的约定有助于在实际履行过程中,当出现加班情形时,双方能够清晰地知晓各自的权利与义务,避免后续因加班费问题产生纠纷。
在约定时,需明确加班的认定标准,比如何种工作情形属于加班,是超出正常工作时间、在休息日工作还是工作等。同时,要确定具体的加班费计算方式,是按照基本工资的一定倍数计算,还是根据其他合理方式计算,倍数应符合法律规定,如平时加班一般不低于工资的150%,休息日加班不低于200%,法定节假日加班不低于300%。
此外,还可约定加班费的支付时间和方式等内容,确保劳动者的加班付出能及时、足额得到相应报酬。
三、加班不给加班费能告劳动局吗
加班不给加班费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通常所说的劳动局)投诉举报。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不支付加班费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二)劳动者的维权途径。劳动者可以收集加班的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加班申请单、同事证言等,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若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加班费;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
(三)除了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外,劳动者还可以通过申请、提起诉讼等方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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