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记离婚到底要走多少道关卡?一文理清所有流程
“律师,我和另一半商量好离婚了,但听说现在离婚流程很复杂,到底要经过哪些程序?”确实,随着《民法典》的实施,协议离婚的流程相比过去有了重大调整,今天就用一篇干货,带大家理清登记离婚的全流程关键步骤,避免踩坑!
**一、登记离婚的四大核心流程
根据《民法典》第1076-1078条规定,协议离婚必须经历四个法定程序,缺一不可:
1、第一步:提交离婚申请
双方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原件,共同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注意:必须双方亲自到场,不可委托代办!工作人员会核查材料并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
2、第二步:30天冷静期
自申请受理次日起的30天内,任何一方均可撤回离婚申请,这是《民法典》新增的“离婚冷静期”规定,旨在减少冲动离婚。若冷静期内无人撤回,才能进入下一步。
3、第三步:审查与领证
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即第31-60天),双方需再次共同到场,提交以下材料:
- 离婚协议书(需明确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条款)
- 每人2张2寸近期单人证件照
- 结婚证原件(需当场注销)
婚姻登记员审核通过后,当场发放离婚证。逾期未办理的视为撤回申请!
4、第四步:特殊情况处理
若冷静期后一方反悔或对协议内容有争议,需通过诉讼离婚解决,此时需向法院提交起诉状,由法官判决离婚条件。
**二、避坑指南:这些细节决定成败
1、离婚协议书必须“量身定制”
很多人套用网络模板,导致条款模糊引发后续纠纷。财产分割需精确到具体账户、房产地址;子女抚养费应写明支付方式、递增机制,建议由律师审核协议,避免“文字陷阱”。
2、冷静期≠分居期
曾有当事人误以为冷静期内分居就能自动离婚。分居满两年只是诉讼离婚的法定情形之一,与协议离婚程序无关。
3、警惕“过期作废”风险
冷静期结束后,若超60天未领证,需重新走申请流程,建议在冷静期第30天立即预约办理,避开节假日等突发情况。
**建议参考
- 提前咨询律师拟定离婚协议,避免财产遗漏
- 保存冷静期内的沟通记录(如微信、短信),防止对方恶意转移财产
- 涉及房产、股权等复杂资产的,建议公证或诉讼解决
**相关法条
- 《民法典》第1076条:协议离婚需双方自愿并签订书面协议
- 《民法典》第1077条:离婚冷静期30日规定
- 《民法典》第1078条:婚姻登记机关审查与发证条件
登记离婚看似是“好聚好散”,实则暗藏程序雷区。从申请到领证至少需32天(30天冷静期+2次办理),且每一步都需双方高度配合,尤其要注意协议书的专业性和时效问题,必要时借助法律工具保障权益,婚姻不易,若已决定分开,也请用理性方式为彼此画上句号。
登记离婚到底要走多少道关卡?一文理清所有流程,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