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是什么
一、无效劳动合同是什么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不符合法定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以下为其常见情形及相关要点:
一是主体不合格。例如用人单位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或是劳动者未达到法定就业年龄、不具备劳动能力等,所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二是内容不合法。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内容违反,如约定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约定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劳动保护等条款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该。
三是意思表示不真实。若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这种合同也无效。
无效劳动合同自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一旦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二、的劳动合同有效吗
法院本身并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不存在法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说法。但如果是法院作为用工主体与工作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是有效的。
从法律层面看,一份有效的劳动合同需满足以下要件:其一,签订主体需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法院作为国家司法机关,具备合法的用人主体资格,而劳动者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等。其二,合同内容需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包括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必备条款明确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其三,签订合同的程序需合法,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情形。
若法院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满足上述条件,那么该合同就是有效的,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三、劳动合同不盖公章是否生效
劳动合同不盖公章是否生效,需分情况来看。
其一,若劳动合同有法定代表人或用人单位授权代表的签字,即便没有加盖公章,该劳动合同依然有效。因为法定代表人作为用人单位的代表,其签字行为可视为用人单位的意思表示;而授权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签字,同样能体现用人单位的意志,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的效力不受是否盖公章影响。
其二,若劳动合同既无公章,又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则该劳动合同通常不生效。因为无法明确该合同是否得到用人单位的认可,不符合劳动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
在实际的律关系中,为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风险,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最好同时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以确保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切实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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