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一、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涉及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及实施等内容,具体如下:
1.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这明确了用人单位有建立规章制度的法定义务,且该制度需符合法律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与规范其行为。
2.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此规定强调了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事项的民主协商程序。
3.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确保劳动者对相关规定的知情权。
二、劳动合同有几份
公司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有两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双方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保障双方的权益,使得双方都能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持有一份劳动合同可以作为管理和规范的依据,在涉及劳动纠纷等情况时,能够提供相应的合同条款作为证据。对于劳动者来说,自己持有的劳动合同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比如在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方面出现争议时,可以依据合同内容主张权利。
如果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公司违反劳动合同
当公司违反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是与公司协商。劳动者可尝试与公司友好沟通,明确指出公司违反劳动合同的具体行为,要求公司改正并承担相应责任,协商解决争议,这是较为便捷的方式。
二是申请。若协商无果,劳动者可向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准备好劳动合同、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公司违约行为的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仲裁委员会将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裁决。
三是提起诉讼。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劳动者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遵循法律程序,积极提供证据,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
此外,根据具体的违约情形,劳动者还可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等。总之,劳动者应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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