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先于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劳动关系先于劳动合同怎么办
当劳动关系先于劳动合同建立时,有以下相关要点需要明确:
(一)劳动关系的认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只要存在实际用工行为,如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要求提供劳动,接受用人单位管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关系即已成立。
(二)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用人单位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旨在督促用人单位规范用工行为,保障劳动者权益。
(三)补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尽快与劳动者补签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重要条款。补签的劳动合同起始日期应追溯至实际用工之日。
总之,劳动关系先于劳动合同建立的情况较为常见,用人单位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及时补签劳动合同,以避免后续可能产生的劳动纠纷。
二、裁员的情况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裁员情况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依照企业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经营陷入困境,通过重整可能恢复生机,在此过程中,为调整人员结构、降低成本,可依法裁员。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比如企业订单大幅减少,资金链紧张,难以维持现有人员规模,经采取调整薪酬、减少工时等措施仍无法解决问题时,可以裁员。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例如企业从传统制造业转向高新技术产业,原岗位人员与新业务不匹配,在协商变更合同无果后可裁员。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如企业因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导致原业务无法继续开展。
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单位裁员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与本单位订立的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等。
三、合并后劳动合同如何履行
公司合并后,劳动合同的履行遵循相关法律规定,具体如下:
(一)劳动合同继续有效。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也就是说,公司合并并不影响员工与原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员工的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
(二)员工待遇不变。公司合并后,承继单位应按照原工资待遇等条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不能因公司合并而擅自降低员工的工资、福利等劳动待遇,否则构成违法行为。
(三)协商变更。如果因公司合并导致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等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若双方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条件时,可以依法,但需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以上是关于劳动关系先于劳动合同怎么办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