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底归谁保管
一、劳动合同到底归谁保管
劳动合同通常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双方均有保管的权利和义务。
从法律规定来看,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样规定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便于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同时在发生争议时能够作为重要的证据。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妥善保管劳动合同有利于规范管理,在涉及劳动纠纷时可以提供相关依据,证明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对于劳动者来说,自己持有劳动合同能够清楚了解合同约定的内容,如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依据合同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个人手里留吗
劳动合同个人应当留存一份。
从法律规定层面来看,《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使其清楚了解合同中关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各项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条款。
从实际作用角度出发,劳动者手中持有劳动合同,在遇到时,能够依据合同中的具体约定,维护自身权益。比如在用人单位、违法等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凭借手中的劳动合同,通过协商、申请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劳动者没有留存劳动合同,在维权过程中可能会面临举证困难等问题,影响自身权益的维护。
三、劳动合同由谁签名
劳动合同通常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名。具体说明如下:
一是法定代表人签名。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公司行使职权的负责人,依法有权对外代表公司进行民事活动。在签订劳动合同这一重要民事法律行为中,法定代表人可以直接在劳动合同上签名,该签名对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意味着公司认可并承担劳动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二是委托代理人签名。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公司业务繁忙等原因,法定代表人可能无法亲自签署每份劳动合同。此时,公司可以授权委托其他人员作为代理人来签署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需持有公司的授权,明确其代理权限和范围,在授权范围内签署的劳动合同同样对公司产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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