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到底归谁?民法典中的财产分割案例如何判定?
最近收到不少咨询:“离婚时房子、存款怎么分?《民法典》实施后,财产分割规则真的变了吗?”民法典对离婚财产分割确实提出了更细致的规定,尤其是结合“公平原则”和“照顾弱势方”的双重考量,张女士婚后辞职照顾家庭,丈夫李先生出轨并提出离婚,两人名下有一套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产,李先生认为房子首付是自己婚前支付的,应归个人所有;但张女士主张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房产增值属于共同财产,法院最终判决房产归李先生所有,但需补偿张女士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的50%,并因李先生存在过错,额外多分给张女士10%的财产。
解决方案:
1、明确财产性质:婚前个人财产与婚后共同财产需严格区分,尤其是房产、投资等大额资产。
2、保留证据:如还贷记录、家务贡献证明(如育儿日记、家庭开支凭证)等,可主张多分财产。
3、协商优先:若双方能达成协议,可避免诉讼纠纷,《民法典》第1076条明确鼓励协议离婚。
4、律师介入:涉及复杂财产(如股权、海外资产)时,专业律师可协助梳理权属,争取最大利益。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为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87条:离婚时财产分割以“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为原则,可倾斜分配。
《民法典》第1091条:因重婚、家暴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小编总结:
离婚财产分割的核心是“公平”而非“平均”,民法典通过细化规则,既保护了经济弱势方(如全职主妇),也约束了过错行为,实践中,关键要把握三点:一是财产来源的举证,二是婚姻过错的影响,三是协商与诉讼的策略选择,无论是协议还是打官司,提前准备证据、了解法律底线,才能避免“人财两失”的结局。
文章亮点:
- 案例结合民法典新规,突出“过错方少分”和“家务补偿”的实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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