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父母赠与的财产到底归谁?别让亲情变成纠纷导火索
离婚不仅涉及夫妻感情破裂,财产分割更是争议焦点。许多父母在子女婚姻存续期间赠与房产、车辆或存款,但离婚时这些财产到底属于个人还是夫妻共同财产? 现实中,因父母赠与财产归属引发的纠纷屡见不鲜,甚至导致亲情破裂,如何避免这类问题?本文从法律实务角度为您解析。
争议核心:赠与行为的性质如何认定?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许多父母赠与财产时并未明确约定归属,仅以口头形式表达支持子女的意愿,婚后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若未签订书面协议,离婚时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关键点在于:赠与行为是否有明确指向性?是否保留有效证据?
解决方案:三步明确财产归属,避免“人财两失”
1、签订书面赠与协议:父母赠与财产时,务必通过书面协议注明“仅赠与子女一方,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并由父母与子女共同签字确认。
2、保留资金流向证据:若赠与现金或转账,需保留银行流水、聊天记录等,证明款项用途和赠与意图。
3、协商或诉讼途径:若已产生争议,可先尝试协商分割;协商不成,则需通过法院诉讼,结合证据链主张财产归属。
**相关法条依据
《民法典》第1062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受赠的财产原则上为共同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除外。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一)》第29条: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的出资,若无明确约定,按一般赠与处理,但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民事诉讼法》第64条:主张财产归属的一方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
案例启示:未签协议,百万房产被分割
王女士离婚时,父母曾赠与的婚房因未签署书面协议,被法院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终需折价补偿前夫50万元。这一案例警示:口头承诺难敌法律推定,书面约定才是“护身符”。
父母赠与财产本是出于关爱,但若因法律意识不足导致纠纷,反而伤害亲情与经济利益。无论是父母还是子女,都应在赠与行为发生时明确财产性质,用法律工具规避风险,离婚时的财产争议没有“赢家”,唯有未雨绸缪,才能守护亲情与财产的双重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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