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60岁员工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超过60岁员工未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对于超过60岁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需分不同情形来处理:
其一,若该员工已达法定退休年龄并享受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此时双方形成的是劳务关系而非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不适用相关规定,双方可签订明确权利义务。若发生纠纷,按照民事法律相关规定处理。
其二,若该员工虽超过60岁,但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双方之间仍可能构成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避免因未签合同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超过60岁员工未签劳动合同有效吗
超过60岁员工未签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需分情况来看。
若该员工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通常按劳务关系处理,此时不存在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也就不存在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说法。因为劳务关系主要受民事法律规范调整,双方可通过签订劳务协议明确权利义务。
若该员工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按照相关司法解释,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仍可认定为劳动关系。在这种情况下,未签订劳动合同可能存在风险。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综上,超过60岁员工未签劳动合同的效力问题,关键在于其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
三、超过60岁签的劳动合同无效吗
超过60岁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有效,需分情况来看。
一方面,若该60岁以上人员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应是劳务关系,此时签订的劳动合同通常无效。因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这类人员不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主体资格,他们与用人单位之间更符合劳务关系的特征,双方权利义务主要依据双方约定及民事法律规范来调整。
另一方面,若60岁以上人员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且其具备相应劳动能力,其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可能有效。因为在此种情况下,该人员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者主体资格,与用人单位之间可形成劳动关系,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在符合其他法定有效要件时,应认定为有效。
总之,不能一概而论地认定超过60岁签的劳动合同无效,需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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