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区别
一、订立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区别
“订立”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实质含义相近。
“订立”侧重于双方就劳动合同的条款进行商讨并确定的过程。
“签订”更强调双方在已经确定好合同内容的基础上,通过签字、盖章等方式使合同生效。
从法律效果来看,无论是订立还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目的均是为了明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旦完成这个过程,双方都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打工劳动合同怎么签
签订打工劳动合同需注意以下要点:首先,明确合同主体,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身份信息准确无误。
其次,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要清晰,包括具体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和可能的出差安排等。劳动报酬及支付方式需明确,比如工资标准、发放时间、是否有奖金等。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也要规定清楚。
此外,合同期限需确定,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最后,要留意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比如违反合同的赔偿责任以及出现时是通过还是诉讼解决。签订合同时务必认真阅读条款,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三、本人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一般来说,一份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
如果您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到问题,比如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资、未提供约定的劳动条件等,您可以依据劳动合同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若双方协商不成,您有权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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