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变四险?哪些城市已开始试点?
“五险变四险”的话题引发广泛讨论,不少人疑惑:社保真的会减少吗?哪些城市在试点?对普通职工有什么影响? 今天我们就来深入解析这一政策变化的核心逻辑。
一、政策背景:从“五险”到“四险”的转变
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原本的“五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中,生育保险将并入医疗保险,合并后统称“基本医疗保险”,这一调整并非直接“减少社保”,而是通过整合优化社保管理体系,降低企业缴费成本,同时确保参保人待遇不降。
核心目的在于简化社保征收流程,解决过去生育保险覆盖面窄、企业负担不均的问题,部分中小企业因员工性别比例问题,实际缴纳生育保险的利用率较低,合并后可通过医保基金统筹分摊压力。
**二、试点城市名单及实施进展
全国已有12个城市开展试点,包括:
邯郸、晋中、沈阳、泰州、合肥、威海、郑州、岳阳、珠海、重庆、内江、昆明
这些城市的试点经验将为全国推广提供参考。
根据试点方案,合并后企业缴纳的生育保险费率归零,改由医保基金统一支付生育医疗费用和津贴。职工个人缴费部分不变,且生育津贴申领流程更简化,例如在部分城市可通过医保系统直接结算,无需额外提交材料。
**三、对企业和个人的影响分析
1、企业端:缴费成本降低,尤其是制造业、服务业等女性员工较多的行业,可减少约0.5%-1%的社保支出。
2、个人端:待遇不受影响,甚至可能优化,部分试点城市将产假津贴计算基数从“本单位平均工资”调整为“本人实际工资”,避免低收入群体被平均。
3、管理效率:社保申报、稽核流程简化,企业人力部门工作量减轻。
但需注意,合并后医保基金的可持续性成为关键,部分地区已通过提高医保基金统筹层级、严控不合理支出来平衡收支。
**建议参考:如何应对政策调整?
1、企业:及时对接当地社保系统,调整缴费核算方式;关注生育津贴申领新规,避免因流程不熟导致员工权益受损。
2、个人:保留生育医疗费用原始票据,合并初期可能出现系统衔接问题,需做好材料备份。
3、地方政府:加强政策宣传,尤其是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劳动者的参保引导。
**相关法条依据
1、《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的意见》(国办发〔2019〕10号):明确两险合并的实施方案及试点要求。
“五险变四险”的本质是社保制度的优化,而非保障缩水。试点城市已通过实践验证,合并后能实现企业减负、管理提效、待遇稳中有升的三赢局面。 对于普通职工而言,需重点关注本地政策细则,尤其是津贴申领条件的变化;企业则需及时调整人力成本结构,抓住政策红利。
随着试点经验推广,全国范围内社保体系将更趋统一高效,这一改革再次证明,社保制度的核心始终是“保基本、可持续”,而非单纯追求数量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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