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折植入钢板后,还能申请伤残鉴定吗?
对于因意外事故或工伤导致骨折、需要植入钢板的患者来说,除了身体康复问题,最关心的往往是“能否通过伤残鉴定获得赔偿或保障”,许多人认为,体内有钢板就意味着伤残等级更高,但事实真的如此吗?今天我们就从法律和医学角度,拆解这一问题的核心逻辑。
一、伤残鉴定的核心依据是什么?
伤残鉴定并非单纯以“是否手术”或“体内有无钢板”为依据,而是根据治疗后的身体功能障碍程度来判断,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鉴定机构需综合评估伤者关节活动度、肢体功能、日常生活能力等因素。
- 若骨折愈合后关节活动受限(如无法正常屈伸),可能构成十级伤残;
- 若钢板导致神经损伤或肢体功能永久性丧失,等级可能更高;
钢板本身的存在,并不直接等同于伤残,需结合具体后遗症综合判定。
**二、钢板对鉴定结果有何影响?
植入钢板属于治疗手段,其作用在于固定骨骼、促进愈合,从法律角度分析:
1、钢板未取出≠伤残等级高:若骨折愈合良好且功能恢复,即使体内有钢板,也可能不构成伤残;
2、二次手术可能影响鉴定时机:若需取出钢板,通常需在二次手术后(治疗终结)再申请鉴定;
3、特殊职业的额外考量:例如体力劳动者因钢板导致负重能力下降,可能被认定为劳动能力丧失。
关键点:骨折后是否构成伤残,与是否植入钢板无直接关联,而取决于功能恢复情况。
三、如何申请伤残鉴定?流程与注意事项
1、鉴定时机:需在医疗终结、病情稳定后申请(通常为出院3-6个月);
2、材料准备:病历、影像报告、手术记录、身份证明等;
3、选择鉴定机构:需通过法院委托或双方协商一致,单方委托的鉴定可能被对方质疑;
4、异议处理:若对结果不服,可在15日内申请重新鉴定。
注意:工伤鉴定与交通事故鉴定的标准不同,需明确适用场景!
**四、常见误区:你可能想错了!
误区1:“有钢板就能评上伤残”——若功能未受损,可能无法认定;
误区2:“钢板取出后才能鉴定”——多数情况下,无需等待取钢板;
误区3:“鉴定等级越高赔偿越多”——需结合责任划分、收入水平等综合计算。
**建议参考
若因工伤或他人侵权导致骨折,建议:
1、及时申请鉴定:避免错过诉讼时效(通常为1年);
2、保留完整证据:包括医疗费票据、误工证明、护理记录等;
3、咨询专业律师:提前分析伤残等级、赔偿项目及法律风险。
**相关法条
1、《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第5.10.6条:四肢长骨骨折内固定术后,无功能障碍的,一般不构成伤残;
2、《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劳动能力鉴定需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
3、《民法典》第1179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赔偿医疗费、护理费及残疾赔偿金。
骨折后能否通过伤残鉴定获赔,核心在于功能恢复情况而非钢板本身,无论是工伤、交通事故还是其他侵权场景,均需通过专业鉴定明确伤残等级,再结合法律程序主张权益,建议当事人切勿自行“对标”网络案例,而是依托医学报告与法律分析,制定个性化维权方案。
法律保护的是实际损失,而非治疗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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