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偷偷卖房,另一方只能吃哑巴亏吗?
"结婚十年才发现房子被卖了,我该怎么办?" 最近一位读者留言哭诉,丈夫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低价转给亲戚,这种"夫妻一方擅自处理共同财产"的行为,不仅摧毁了夫妻信任,更可能让无辜方陷入人财两空的困境,今天我们就从法律角度,揭开这类纠纷的核心矛盾与破解之道。
一、共同财产不是"个人提款机"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工资、房产、投资收益等均属夫妻共同财产,但现实中,总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偷偷变卖房产、私自抵押车辆、甚至转移存款到第三人账户,这些行为看似能"瞒天过海",实则可能构成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
去年某地法院审理的案例极具警示意义:丈夫王某在妻子回娘家期间,将价值300万的婚房以150万卖给表弟,法院最终认定该交易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且未取得妻子同意,判决买卖合同无效并追究男方损害赔偿责任。
**二、三步维权攻略
若发现配偶擅自处置财产,建议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固定证据链:收集银行流水、房产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通过公证或律师函方式保全证据。
2、及时主张权利:根据《民法典》第311条,受让人明知是夫妻共同财产仍低价购买的,可主张交易无效。
3、财产保全+损害赔偿:离婚诉讼中可申请冻结相关资产,同时依据《民法典》第1092条,要求过错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法律利剑在此
1、《民法典》第1062条:明确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理权,重大财产处分需双方协商一致。
2、《民法典》第1092条:转移、变卖共同财产的一方,离婚时可不分或少分财产。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28条:对隐藏、转移财产的认定标准及举证责任作出细化规定。
**四、小编划重点
婚姻需要信任,但更需要法律护航,发现财产异常时,切忌大吵大闹打草惊蛇,而应冷静收集证据,及时寻求专业律师帮助,记住三点原则:共同财产必须共同签字、异常交易可以依法撤销、过错行为必将付出代价,别让"共同财产"变成某些人的"个人提款机",法律永远是守护婚姻底线的坚实盾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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