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普法百科 > 正文内容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到底该什么时候做?鉴定后还要继续治疗怎么办?

合飞律师3个月前 (02-26)普法百科12

"车祸出院快半年了,现在做伤残鉴定还来得及吗?""鉴定报告拿到后还需要做康复治疗,费用谁来承担?" 这是交通事故受害人最常陷入的困境,作为处理过上百起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律师,今天就用真实案例为您解析这两个关键问题。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到底该什么时候做?鉴定后还要继续治疗怎么办?

一、伤残鉴定的"黄金时间窗"

根据《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规定,伤残鉴定应在治疗终结且临床效果稳定后进行,这里存在两个常见误区:

1、"等完全康复再做鉴定":实际上像关节功能丧失、神经损伤等情况,3-6个月未改善即视为稳定状态

2、"伤后马上申请鉴定":某当事人车祸后2周就做鉴定,结果因组织水肿导致伤残等级误判,少获赔12万元

实务建议:

- 颅脑损伤建议伤后6-12个月

- 骨折伴功能障碍建议拆除固定装置后3个月

- 脊柱损伤建议术后6-8个月

- 周围神经损伤建议6个月观察期

二、鉴定后仍需治疗的"双轨应对法"

司法实践中,鉴定后产生的后续治疗费仍可主张赔偿,2023年南京中院判决的典型案例中,受害人在鉴定十级伤残后继续康复治疗2年,法院最终支持了全部后续医疗费用。

正确处理流程:

1、同步治疗与索赔:在诉讼中通过《后续治疗费鉴定意见书》主张费用

2、动态取证技巧

- 保存每次复查的门诊记录

- 要求医生在病历中注明"需持续康复治疗"

- 对治疗器械费单独开具发票

3、赔偿金计算:已发生的费用按实际票据计算,预估费用按医疗证明或司法鉴定确定

律师特别提醒(建议收藏)

1、证据链构建:从120出诊记录到最后一次复诊材料要完整保存

2、鉴定机构选择:优先选择法院备案的司法鉴定所

3、诉讼策略调整:若治疗周期超过2年,可先主张已发生费用,保留后续诉权

4、赔偿项目确认:除医疗费外,营养期、护理期可单独申请三期鉴定

相关法律依据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2、《民法典》第1179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小编说案

在代理某起八级伤残案件时,当事人因过早鉴定导致少评两个伤残等级,我们通过补充后续治疗记录,启动重新鉴定程序,最终赔偿金从89万提升至146万,这个案例印证了"动态取证"和"鉴定时机把握"的重要性,法律保护的是积极主张权利的人,当健康与赔偿产生冲突时,专业律师能帮您找到最佳平衡点。

(注:本文所述案例经当事人授权脱敏使用,具体案情请咨询专业律师)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到底该什么时候做?鉴定后还要继续治疗怎么办?,本文为合飞律师原创,未经授权禁止转载,个案情况不同,建议咨询专业律师制定方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

本文链接:https://www.hefeilaws.com/hf/297165.html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到底该什么时候做?鉴定后还要继续治疗怎么办?的相关文章